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00.“二月”表示重生之前的整个状态,这从圣言中“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二”和“六”含义相同,都表示重生之前的争战和劳碌;因而在此表示人的重生完成之前的整个状态。在圣言中,时间段,无论长短,通常划分为三或七,被称为日、周、月、年或岁。“三”和“七”是神圣的,而在此之前的“二”或“六”是不神圣的,相对来说是亵渎的,如前所示(720节)。三和七也是神圣的数字,因为它们都论及将在第三天或第七天发生的最后审判。当主降临时,最后的审判会临到每一个,无论整体还是个体。也就是说,当主降世时,就有了一次最后的审判;当祂在荣耀中降临时,将会有一次最后的审判;当祂临到具体地每个人时,就会有一次最后的审判。每个人在死亡时,也有一次最后的审判在等着他。这最后的审判就是“第三日”和“第七日”所表示的。这日对那些生活良善的人来说是一个神圣的日子,但对那些生活邪恶的来说则不神圣。因此,“第三日”和“第七日”既适用于那些被判为死的人,也适用于那些被判为生的人。故论到那些被判为死的人,这些数字表示不神圣之物;而论到那些被判为生的人,则表示神圣之物。三和七之前的“二”和“六”与在此之前的整个状态有关,并且一般表示这整个状态。这就是数字“二”和“六”的含义,无论它们涉及什么样的主题和主题的哪个方面。这一点从下文关于数字“二十七”的说明看得更清楚。
1838.“亚伯兰沉睡了”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,这从“沉睡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相对于“清醒”,“沉睡”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;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。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,而是临到了教会。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;在来世,主始终是太阳,即光本身;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,祂显为黑暗,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。因此,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。
以荒废、惩罚和定罪为例: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,它们都被归于主;而事实上,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,是他自我荒废、惩罚和定罪。在人看来,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,惩罚和定罪;由于表象是这样,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。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,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。凡违背表象的东西,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,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,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。
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,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,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,也就是说,不承认祂。然而,变得模糊的,根本不是主,而是人,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。尽管如此,模糊仍被归于主。这里的“沉睡”也是如此,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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